用戶服務
抄表說明
抄表日期前7日抄表員會至用戶處張貼「抄表用戶自示單」,讓用戶自填度數。
抄表及計費週期如下表
抄表及收費(計費)一次
一般(家庭用戶) 二個月
營業用戶 一個月
用戶亦可利用網路自報度數(含手機)或語音電話自報度數。
抄表日期若未抄到表,按照前三期之平均度數計費來推定,俟抄到表後一併結算,多退少補。
  • 用戶使用之燈別及抄表、繳費日期請參閱「收費通知單」上之記載。
 
累計度之代號說明:
A.空屋 S:用戶自填度數
B:無人在家 T:來電自報度數
C:拒絕抄表 F:其他
D:表位過高,表面霧氣重障礙物阻,惡犬。 W:網路自報度數(含手機)
E.疑似指示器故障 U:按鈴自報度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