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表日期前7日抄表員會至用戶處張貼「抄表用戶自示單」,讓用戶自填度數。 |
抄表及計費週期如下表 |
抄表及收費(計費)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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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(家庭用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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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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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用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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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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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亦可利用網路自報度數(含手機)或語音電話自報度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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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表日期若未抄到表,按照前三期之平均度數計費來推定,俟抄到表後一併結算,多退少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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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使用之燈別及抄表、繳費日期請參閱「收費通知單」上之記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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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空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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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:用戶自填度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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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:無人在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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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:來電自報度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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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:拒絕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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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: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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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:表位過高,表面霧氣重障礙物阻,惡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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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:網路自報度數(含手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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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.疑似指示器故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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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:按鈴自報度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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