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然氣費保證金
本公司於裝表供氣時得向商業及服務業用戶收取天然氣費保證金,於用戶拆表停止使用時,全數無息歸還;如有欠繳天然氣費者,本公司得自其繳交之天然氣費保證金予以扣抵,仍有不足,依法進行催收。保證金額度上限如下:
一、5燈:
新台幣6,000元
二、6-10燈:
新台幣15,000元
三、11-20燈:
新台幣25,000元
四、21-30燈:
新台幣50,000元
五、31-50燈:
新台幣100,000元
六、51-100燈
新台幣150,000元
七、100燈以上:
新台幣250,000元
前項保證金額度及替代保證方式,本公司得另與用戶協議定之。
版權所有 © 2011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總公司:241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 電話:(02)29821131 傳真::(02)2984-6593
新莊分公司:242新北市新莊區大觀街26號 電話:(02)2992-1030 (代表號) 傳真:02-2992-6410